红河州“十二五”规划目标
发布时间:2014-12-30点击数:2662
红河州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适应新常态 营造新优势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而努力
--杨洪波杨福生作重要讲话刘琪琳普绍忠李保文等出席会议
大会会场
州委书记杨洪波作重要讲话
12月29日,红河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在蒙自红河会堂大礼堂开幕。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贯彻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州2014年经济工作,部署2015年经济工作。
红河州委书记杨洪波作重要讲话,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营造经济发展新优势进行全面阐述。同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州经济形势,就做好新常态下我州经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2015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出了部署。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福生总结了2014年全州经济工作,对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州委副书记刘琪琳,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政协主席李保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杨洪波在会上指出,新常态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关键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我们要重点从新常态的背景、内涵、特点,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既要深化理解、统一认识,又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国梦·红河路”主题和“一个中心、五个示范”的战略目标,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的总体要求,以“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和“一个试点、三大平台”为载体,全面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和任务,全州经济保持了平稳增长。
会议指出,要正确判断红河发展阶段,努力营造经济发展新优势。当前,我州经济发展阶段呈现出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非均衡发展阶段等新特征,面临着增长乏力、转型乏力、消费乏力等矛盾,具有政策机遇好、投资空间大、开放区位优等新优势。因此,我州经济发展新优势的营造,需要作出新的路径选择。一是动力转换。要更加注重“三驾马车”均衡拉动,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出口的支撑作用;更加注重一二三产业充分协调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上做文章,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联动”。二是方式转换。要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推动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三是结构转换。要优化需求结构,挖掘内需拉动增长的新潜力;优化产业结构,使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结构,更多从要素效率中获取发展效益;优化政策支出结构,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优化城乡区域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会议强调,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红河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营造新优势。新优势,源于改革创新,源于务实苦干。我们要善于把外部与内在的利好因素融合起来,善于把显性与潜在的积极动能组合起来,善于把政府与市场的优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有质量、有效益、更均衡、更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强大优势。
会议提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红河发展的战略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打基础、促改革、扩开放、惠民生,适应新常态、营造新优势、推动新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提出,我州明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建议为:生产总值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增长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5%,其中,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会议强调,要从9个方面入手,为实现2015年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
一是着力推动“美丽家园”建设融合发展。要立足以房惠民,着力解决城乡居民住房问题;立足以房带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立足以房聚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立足以房扩需,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立足以房促变,推动农村文明进步。
二是着力推动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公路、铁路、航空、轨道交通方面的建设项目,打好综合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仗,实现全州综合交通运输能力每年达1亿吨以上,基本消除综合交通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同时,完善功能配套,促进发展要素在区域、城市之间流动和聚集。
三是着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要重点抓好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和北部百万亩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重在推进扶贫开发,解决好农民增收的问题。北部百万亩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调整优化三次产业结构,重点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调整优化工业内部结构,重点按照“高端化、终端化、轻型化、特色化、园区化,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要求,巩固提升烟草及其配套产业,稳定发展冶金重化工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着力打造滇南中心城市群,并积极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五是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改革。要加速城乡统筹发展,着力解决好“人”的问题;加快综合交通建设,着力解决好“通”的问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好“业”的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好“权”的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好“钱”的问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好“房”的问题;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好“地”的问题;加速扩大对外开放,着力解决好“活”的问题。
六是着力推动对内对外开放。要推进红河综合保税区建设、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红河沿边优势和平台作用,促进红河由对外开放的政策洼地变为产业高地。
七是着力推动招商引资上水平。要更好地盘活内部、外部力量,强化招商责任,创新招商模式,优化投资环境,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高履约率和落地开工率。
八是着力推动财政金融工作创新。要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区域增长极;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以抓支出来强产业、惠民生,并以此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干部作风转变;把握财税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金融管理工作,盘活民间资本,规范金融秩序。
九是着力推动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要深入实施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建立健全社保普惠共享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民生。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驾驭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勤学经济、善抓经济、力促经济,争做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明白人、先行者,成为抓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经济战略思维能力,增强经济政策的敏感性、把握经济运行的规律性、提高经济调控的艺术性;提高经济预测预警能力,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预期、正确处理总供求关系、具体把握产能利用率和就业率;提高经济运行调控能力,注重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结构调控、项目调控;提高经济风险化解能力,解决好怎么举债、还债的问题。
红河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州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红河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州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州政协各专委(室),各人民团体和工商联、大中专院校、州属事业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红河综合保税区、红河工业园区、省级工业园区、各县市工业园区和部分非公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