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个旧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争创“两先”,抓实“两化”,打好“两战”的工作目标,努力建设“山水个旧·美丽锡都”,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完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眼大局,加强监督更有力。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思路,把监督重点放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1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8件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项,对“一府两院”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26次,对2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下发各类审议意见35条,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坚持将维护群众利益与依法监督有机结合,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一年来,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231人次,通过交办和督办,督促“一府两院”予以解决或答复,解决了不少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程序,决定事项更科学。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按照《个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严格工作程序,在形式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在内容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人民群众合心,在执行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一府两院”合力。201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个旧市排水公司向曲靖市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借款5000万元本息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议案》,通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的决定,对市政府的项目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坚持原则,人事任免更规范。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实现党委意图和人民群众意愿,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对市委提名、“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干部人选,严格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供职发言、现场颁发任命书和任职宣誓等程序,实现了党委满意与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名,其中人大工作人员5名,政府工作人员39名,法院工作人员24名,检察院工作人员3名。
四、周密部署,工作评议更有效。
根据监督法,按照“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和市委“立即办、办得成”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对任命干部的跟踪监督。继2012年后每年对政府3个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把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勤政廉政、维护民利作为监督重点,健全完善了《个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更好地推进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五、激发活力,代表履职更有为。
市人大常委会将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涵,拓宽渠道,优化服务,代表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组织做好3名省人大代表联系6户群众、37名州人大代表联系109户群众、204名市人大代表联系809户群众工作,进一步拓宽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渠道,增进代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市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09件建议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解决率达48.33%,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8.09%,办理结果满意率比2012年提高了1.93个百分点,达到办理高效、群众受益、代表满意的良好效果。
六、提升效能,自身建设更扎实。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换届后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修订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常委会机关管理等方面的制度60余项,有力推动了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协调、高效开展。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积极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实效,组织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全州24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2014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山水个旧·美丽锡都”建设及个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领导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加快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深入开展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动个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一、求发展,促转型,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见实效。
人大常委会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上谋求新作为,在凝心聚力、高效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找准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开展有效监督;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努力拓宽民主政治渠道。
二、抓重点,督落实,在监督工作上创新绩。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确定2014年监督议题,开展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和“美丽家园”建设督促活动,对市公安局、林业局、审计局进行工作评议。深入调研察实情,正视问题讲真话,把群众的意见及时、有效地反映到“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努力推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重点、热点问题的解决。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把贯彻党委意图与坚持群众意愿结合起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强保障,优服务,在代表工作上出亮点。
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探索代表工作新途径,创出代表工作新特色,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实效。继续做好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积极推动“代表之家”建设,深入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增强代表的责任感,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管理,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意见制度,进一步提高建议意见办理成效。
四、夯基础,提素质,在自身建设上添活力。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一府两院”、政协及乡镇、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紧扣人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和基层情况,做到讲实话、求实效,努力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监督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