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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米族博物馆
来源:云南天邦达文化传播公司作者:云南天邦达文化传播公司发布时间:2016-04-11点击数:7508
社会各界人士,普米族同胞:
“普米族博物馆”是国家民委为每一个特少人口民族建设博物馆的重点项目,承担着“民族繁荣、民族团结、民族稳定”的重要使命。普米族是我国人口特少民族之一,族内大部分的文物散落于民间,没有得到规范有效的保护,也没有借助博物馆平台向世人展示,亟需社会各界支持。即将建成的普米族博物馆是一座集民族性、民族文化科普性、民族文化知识性于一体的博物馆,博物馆建成后,将全面发挥博物馆收藏保管、教育展示、研究利用的三大功能,将成为普米族人民精神文化中心和民族文化名片。由于此馆是我国第一座普米族博物馆,馆内的藏品数量及质量与预期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兰坪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更好地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普米族历史文物,传承和弘扬普米族历史优秀文化,决定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普米族同胞,本着“情系普米,传承文明;捐赠文物,泽被后人”的理念,为普米族博物馆捐赠文物。具体捐赠细则如下:
一、捐赠内容
捐赠内容主要以普米族先辈用过的所有东西为主,这些都属于普米族应该传承的记忆,拥有普米记忆的历史文物和民俗物件,都将为普米族博物馆的文化增加注脚、注入生命,同时也为保留普米族文化星火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具有史料、学术研究、文化价值的各类文物、收藏品、考古发现、老物件等,如:桌、凳、橱、柜等生活所用品;裤、袍、鞋、帽、簪、项链、串珠等服饰及饰品;犁、耧、车、碾、磨、纺车、轱辘、风箱等等生产用具;银票、账本、算盘,招牌、契约、钱等商业用品;古碑、文字、壁画、古籍、圣旨、陶瓷、名人书画、医卜法器、祭祀用品等宗教及文化用品;弓、弩、剑、箭、盔、甲等战争用品;
(二)具有历史价值的历史文献、名人及英雄简介及证件(证章)、图文资料、照片资料、音像资料等实物;
(三)其他有历史价值的物品或复制品。
二、捐赠原则
以捐赠人自愿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普米文化、奉献和谐社会”的意愿。
三、捐赠形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文物;
(二)复制:在双方友好协作的基础上,进行文物、标本复制,复制品赠与普米族博物馆,使之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效果;
(三)征购:对珍贵文物持有者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四)借展:对高价值珍贵文物持有者以自愿出借展览为原则,文物持有者与普米族博物馆签定借展合同,文物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普米族博物馆负责。
四、监督形式
对于所有捐赠的实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监察、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对捐赠的文物备注捐赠者姓名、身份、个人照片、实物内容等信息。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所有收集的文物将集中保护、统一管理、账物分明、有效利用。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分一物都是爱。普米族文化的传承与复兴,普米族博物馆的建设,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您的义举将托起见证历史、惠及子孙的千秋功业,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历史将铭记您的付出,文物将彰显您的美德!
普米族博物馆布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渊 联系人:许鹏
电话:13988607791、0886-3212964 电话:0886-3210985
地址:兰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兰坪县城区沘江路33号